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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篇5

来源:乌哈旅游

  一、区机关实行晚间值班、节假日(含双休日)值班及重大或突发事件临时值班制度。

  二、晚间值班由各单位轮流,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及重大或突发事件临时值班先由各单位提出意见再报党政办统一汇总确定。

  三、晚班当值单位负责安排本单位2名值班人员,当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值班负责人。

  四、值班时间:夏秋晚间值班时间19:-21.30,冬春值班时间18:30-21:00(参照区机关

  作息时间表调整)。节假日、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值班地点为本单位办公室或门卫室。

  六、值班人员负责机关大院这安全保卫、来电来访接待处理、信息传递、各种紧急问题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报告。

  七、值班实行指纹考勤。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不得擅自脱班、漏班或自行换班。

  八、严格值班请假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必须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好替班人员。

  九、当值人员脱班、漏班的,扣发该次值班费并按值班费标准予以处罚;如未按要求值班或未妥善处理有关事情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值班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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