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1条凡加入济南篮球俱乐部的会员将被视为熟知俱乐部管理制度并承诺严格遵守。
第2条俱乐部以锻炼会员身体、提高会员篮球水平、更好的工作生活为宗旨。
第3条俱乐部会员要服从篮球俱乐部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遵守篮球俱乐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听从领队、教练的管理和指挥。
第4条俱乐部会员在俱乐部活动中要做到:
训练比赛不影响正常工作;
训练注意安全、团结队友;
比赛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遵从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安全第一,成绩第二的原则。
第5条此制度之内容在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时有效。
第二章概念
第1条虎扑篮球俱乐部
是由全体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运动爱好者自愿报名加入的团体。
第2条会员
首批申请加入篮球俱乐部的篮球运动爱好者统称“VIP会员”!通过试训的统称“试训会员”!临时加入没有通过的统称为“临时会员”。选拔队员由教练组和VIP2/3会员通过时才可以成为正式会员!
第3条集体同意
指占俱乐部会员总人数2/3以上的会员同意。
第4条活动与集体活动
凡一切与俱乐部有关的行为称为“活动”。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交纳会费,集体活动,联系场地,安排时间,约定对手,报名等。
训练、比赛、开会、年会等称为“集体活动”。
第5条年
制度中所涉及的“年”为农历年。第一“年”截至日期为俱乐部成立后超过12个月后的春节。
第三章会员、组织及职责、改选及制度修改
第1条会员
首批申请加入虎扑篮球俱乐部的篮球运动爱好者直接成为会员。
任何年满18周岁并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运动爱好者可递交书面申请并成为“试训会员”。“试训会员”在参加2次以上集体活动后,若没有超过全体会员1/3之人数提出反对,即通过试训转为会员。
由会员介绍,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临时参加集体活动的篮球爱好者称为“临时会员”。介绍其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必须向其详细介绍俱乐部管理制度。临时会员参加集体活动,需在集体活动前48小时与俱乐部经理或副经理进行确认后方可参加集体活动,其参加集体活动的费用由本人或介绍其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负担。
俱乐部会员不足10人时,俱乐部进入“非常时期”。俱乐部处于非常时期时,管理制度另议。
俱乐部及俱乐部活动不代表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也不对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负责。如需代表,需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
第2条组织及职责
篮球俱乐部内设经理、副经理、教练、教练组等组织。
教练组由教练、经理、副经理及队内骨干组成。教练组采取以教练意见为主的集体协商制。
教练组负责协商安排集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组织热身、安排上场阵容、布置战术、换人等。
教练组委托专人负责会员考勤。教练组有权对不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会员采取不首发、换下、不安排比赛、停止训练等措施。
若经理、副经理、教练、教练组中任何成员临时有事,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会员代替其行使职责。
第3条改选、集体同意及俱乐部管理制度修改
超过全体会员1/3的人数书面申请提出改选或修改方案,教练组应于接到申请后7日内召开俱乐部全体会议。新管理制度需经过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否则人选与管理制度维持不变。
俱乐部管理制度如违反国家法律,该条条款自行废止,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章权利
除特殊约定外,全体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
第1条会员需平等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未履行义务者不能享受权利。
第2条会员有加入俱乐部的权利,也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退出俱乐部管理制度需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第六章第4条之规定。
第3条会员有参加集体活动的权利,也有建议活动的权利。
第4条会员有对俱乐部、教练组提意见直至提出改选的权利。
第5条会员有请假的权利,请假需遵守管理制度第五章第8条。
第6条会员有得到管理制度文本,得到全体会员通讯录的权利。
第7条会员有监督俱乐部经费及公共财产使用的权利。
第8条教练组成员仅在球场下行使职责,球场上没有其他权利。球场上,教练、经理仅享有篮球规则规定的权利。
第9条“试训会员”不享受第4、7条的权利。“临时会员”不享受权利。
第五章义务
除特殊约定外,全体会员必须同样履行以下义务。
第1条会员需平等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未履行义务者不能享受权利。
第2条会员有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负责的义务。
第3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时团结会员、比赛中尊重对手、服从裁判的义务。
第4条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5条会员有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比赛,训练时提前15分钟到场、认真做准备活动的义务。
第6条会员有在集体活动时统一穿着队服及护具、保管好队服、穿着整洁的队服、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场地环境卫生、节约饮用水、维护俱乐部形象的义务。
第7条会员有服从教练组安排的义务。
第8条会员有在接到集体活动通知后马上明确回复是否参加的义务。使用“知道”、“尽量参加”、“收到”等含糊词语将被视为同意参加。若当时不能确定,应立即说明原因并于集体活动前48小时明确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集体活动前24小时及时通知。
第9条“试训队员”需履行第1、2、3、5、6、7、8条的义务,“临时队员”需履行第1、2、3、5、6、7条的义务。
第六章经费
第1条俱乐部经费以会员交纳会费为主。由教练组或教练组委托专人(两人或以上)负责统一保管。经费主要用于统一购买篮球服及印制号码,集体活动用球,年会召开,训练比赛费用的支出等。经费使用需俱乐部集体同意。经费账目随时受会员监督并定期公布。球鞋、护具由会员个人承担。
第2条试训会员入会需交纳会费100元,临时会员入会交纳会费30元。如该年需购买篮球或篮球服,另行收取200元。购买篮球或篮球服需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会员会费剩余不足30元,需在下次参加集体活动时再次缴纳会费100元。
第3条俱乐部经费结余自动滚存至下一年。若教练组改选,原财务负责人需在7日内将全部财物移交给新教练组。
第4条会员退出俱乐部,若该年会费剩余不足30元,全部扣除;剩余多于30元,扣除30元。
第七章管理
第1条每次参加集体活动会员扣除会费30元,本人同意参加集体活动却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会费30元,在集体活动前24小时向教练组请假批准后扣除会费20元,在集体活动前48小时向教练组请假批准后扣除会费10元。
第2条“试训会员”每次参加集体活动需缴纳会费35元,“临时会员”每次参加集体活动需缴纳会费50元。
第3条违反管理制度第五章第6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后每次扣除会费5元。
第4条会费全部扣除完者,需在下次参加集体活动时再次缴纳会费100元。
第5条全年集体活动出勤率不足30%者,由会员转为“临时会员”;出勤率不足50%者,由会员转为“试训会员”。
第6条俱乐部经费结余首先用于奖励经费,其次将用于年会费用。若俱乐部经费结余不够奖励经费及年会费用,则由参加年会的会员均摊。全年经费结算于召开年会时进行。
第7条原则上仅于农历年前召开一次年会,年会计入集体活动考勤。
第8条全年集体活动出勤率排名前三名的会员,将有领导和副领队请客不少于200元。
第9条教练组决定的其他奖励。
第10条全部奖励将于年会上颁发。
第八章财产
会员服装由个人妥善保管,遇遗失、损毁个人应及时购买同一款式或相似款式。篮球由教练组或教练组委托专人保管,集体活动时应带到场地或委托他人带到场地。
第九章其它
俱乐部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教练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