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全厂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料归口、订购、汇总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编写、发放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参加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企业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文件及统计资料。
2.有权确定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广试点工作。
3.结合工厂情况,有权召开企业管理的'调查咨询研究会和座谈会。
4.对各部门之间制度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有权向厂领导提供裁决意见,各职能部门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企管科会签编号后,才能颁布实施。
5.有权对企业升级目标汲经济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6.对各有关部门如需增加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部门拿出其职责范围,经企管科平衡与劳资科协商后提请主管厂长考虑决定。
7.对厂长批准实施的全厂性管理标准,有督促检查权。
8.工厂管理标准的解释权属企管科。
(三)职责
1.对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在考核、检查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提出措施意见造成损失负责。
2.对企业管理达不到工厂规划要求和上级检查达不到要求负责。
3.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善和选型不当,影响开发应用,造成效益低损失大负责。
4.对企业管理协会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5.对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当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与办法负责,并组织不力,执行考核标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