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创新管理制度 篇8

创新管理制度 篇8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章 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 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 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 考勤管理

  1.出勤

  1.1工作时间:员工须按各部门的《“兴仁”营销团队日常工作管理和作息时间制度》规定时间上下班;

  ①迟到: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岗者,即为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②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即为旷工。

  2.请假:

  2.1 员工若早上有急事不能上班者,应在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须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或请假无效。

  2.2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2.3当月工资计算方法:(月合计工资—全勤奖)÷当月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

  5.考勤统计

  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物资或晋升奖励。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有下列表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20-8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2、完成营销团队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3、向营销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设,被营销团队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4、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营销团队的经济漏洞,并为营销团队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8、节约资金,节约费用;

  9、其他对营销团队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公司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销售代表”、“优秀管理者”等奖励,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进行评选和奖励。

  第二节 处罚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次);

  2、旷工者扣除当日双倍工资,连续三个月累计达三次辞退;

  3、销售代表工作前未做好售前准备、扫尾工作、次日准备(5-20元/次);

  4、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30元/次);

  5、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20-50元/次);

  6、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5-10元/次);

  7、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5-100元/次);

  8、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200元/次);

  9、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及销售培训罚款者(30-50元/次);

  10、不服从上级管理或不服从工作安排 一次扣(25-30元/次) 连续两个月累计达四次辞退。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