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及经营范围,现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修改为:
第二章第七条 公司住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华资大厦E座1212室。
第二章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材、建材、日用百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
本章程修正案是原章程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同时作废。
全体股东签名:
x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