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时间
店 面: 9:30~20:00
美丽园店:10:30~21:00
二)节假日
春节:七天; 五一节:一天; 国庆: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因本行业为纯服务性行业,节假日均为服务高峰期,凡法定节假日当月无全勤奖。相关法定休假根据运营情况可由公司酌情安排,由总经理决定节假日具体休假天数,不得有任何异议,如有其它部门需要节假日加班,只可当月调休,过月不记,节假日休假前后5天内,任何事由请事假1天,按3天扣除工资。
三) 休息:
员工每月全休四天,高中层管理人员休息,按实际工作需求制定轮流休息时间。以保障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日期由所属部门和主管根据工作需要预选安排。
四)全勤奖:
凡专业店达到全勤标准规定的每个员工,每月均享受全勤奖100元。
五)出勤规定
1、店面考勤由店长/顾问负责记录,店长/顾问应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部门负责人对考勤负有审核和监督责任;
人力资源部门可不定期对考勤情况检查。
六)缺勤规定
迟到:按分钟计算,员工级别,每分钟扣1元,顾问级别,每分钟扣2元,店长级别,每分钟扣3元。所罚款项不计入公司财务,存入员工公益金,达到一定数额后为员工采购果点;迟到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擅离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按旷工半日计算。
3、因公外出:各店员工因公外出,当日能回或次日早上能回店的应在前台《外出登记表》做好登记,离开前需告知店长/顾问。
如紧急情况,需经上级负责人口头同意,回店后及时补办登记手续。如月底核对考勤没有相应登记的按缺勤处理。
旷工:员工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按旷工处理),2天以内(含)的,每旷工1天按3天扣除工资(基本工资+提成或奖金)。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5次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处理。
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员工请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公司不予批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当天临时请假,如强行休息以旷工处理。请假在两天内,需同时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连续请假在三天以上(含三天)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病假:病假发放50%基本工资,如请病假三天以内需出示规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购买药物的小票,超过三天(含三天),必须出示正规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员工请病假,请假规定及流程与事假相同,但因极特殊原因,未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当天电话请假的,需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再由部门经理告知人力资源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获确认或未及时(二天内)补办手续者,所休假期按旷工处理。
七) 其它假期规定
准假权限:员工二日之内假期,以书面形式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店长、顾问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员工请假三日以上(含三日),须报请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婚假:
凡按《婚姻法》规定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婚假为3天,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女方满23周岁或男方满25周岁)的初婚假期可延长至10天。享受婚假的员工应是开具有效婚姻证明书的员工,婚假为有薪假期(基本工资);
公司为结婚员工发放贺金,在公司工作1—3年员工的,发放300元;3—5年的发放500元;5年以上的,发放1000元。
2、产假:
女性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最多不得超过30天。产假期间公司给予补助,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休假期间补助200元;2年以上的补助300元;3年以上的补助400元;5年以上的补助500元;签合同者产假3个月基本工资半薪(上班一月后发薪);
补助发放时间为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之后,随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男性员工可在配偶生产时连续使用带薪(基本工资)假3天。
丧假:
请假手续同事假;凡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的父母亡故,需办理丧事的给予3天丧假,有基本工资;普通员工,公司给予100元慰问金;部门经理,公司给予200元慰问金。
加班:
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计划外发生的紧急而重要事项,可自动申请加班,加班申请应提前由部门经理、店面负责人签批、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生效。加班可做存休处理并限本月内补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