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职责书。
1.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学生在课堂上出现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上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接通知后务必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查清原因。
2.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事先向学生讲清讲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务必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上班时间严禁教师擅离职守和未经请假离开校园。
4.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5.课堂教学活动期间外,值周教师是学生安全职责第一人,务必全方位督查学生活动。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校园所有的职工务必履行现场第一职责人职责,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在教学楼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状况,应及时对学生进行阻止和教育,并联系班主任,状况严重的应上报校园。
7.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务必持班主任或校方开出的通行
条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校园。
8.每周放学,由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就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溺水、防火等就行教育。
9.教师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有职责上报校园。
10.本安全职责书的落实状况,将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11.校园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职责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职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应职责。
12.全体教师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对相关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事件处理做好记录。
13.教师办公室要持续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注意节约用电。
(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校园规定以外的电器。此安全职责书一式两份,校园与科任教师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校园负责人签名:
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