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设计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设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 大写: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在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设计任务书。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及图纸(具体设计文件及图纸要求见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甲方具体要求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
3、乙方设计经甲方审查后,甲方提出新的修改要求,乙方应按新的要求进行下一步设计,直至甲方最终认可确定设计方案。
第五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有较大设计修改内容的,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改动较小,则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要求停止设计时,应用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已经发生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同时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
第六条 设计费支付办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2、因乙方设计原因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如乙方的设计始终不能符合甲方的设计要求,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因合同解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本设计方案不会造成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因设计方案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侵权造成设计方案不能使用以及其他甲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设计方案以及设计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方案、成果许可给任何第三人使用。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创业环保大厦)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