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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并结合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负责本部门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3、定期召开销售人员安全会议,传达安全知识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认真执行国家和我厂有关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制度和规定。

  5、严格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审查,确保安全性能。

  6、营销人员或业务关系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7、负责我厂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证件的办理。

  8.定期对相关方的评价。

  二、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为零;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相关方合格率为100%。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的资质合格率为100%。

  三、考核说明

  1、本责任书所称“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职业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

  2、本责任书签订范围:生技部主要负责人。

  3、本责任书签定后,乙方向厂财务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年终总评情况,对经考核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的将两倍返还。

  4、本责任书签定后,乙方要根据本责任书的控制指标,落实责任。

  5、本责任书按照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每月的各项考核,年终总评。得分在90分及以上者为先进单位;得分在80-89分者为合格单位;得分在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单位;经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单位风险抵押金双倍返还,不合格单位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风险抵押金5%,低于75分的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6、年终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通报表彰或处罚。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年终综合评比挂钩。

  7、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或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包含5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责任事故,每一项扣罚乙方当月工资总额的5%,并否决乙方当年综合评比先进个人资格;同时,扣除乙方全部上缴风险抵押金。负有较大直接责任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年终总评为安全不合格个人的,取消参加综合评比先进个人的资格。年终,从安全优秀个人中评选安全先进个人。

  8、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期间,乙方发生变动的,由继任人继续负责,不再另签责任书。

  9、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考核,考核结果及奖惩意见经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报企财部实施。

  10、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高永昌

  乙方: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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