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我镇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山阳县20xx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天桥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特签定20xx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发生一般洪水时,确保重要堤防不决口,已监测的滑坡失事不伤人; 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按防洪预案全力以赴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各村委会要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地域、包险工险段、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包干责任制。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内主要河流、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预案和“防、抢、撤”方案。
四、负责辖区防汛机构的组建,落实防汛职责、任务;组建以民兵为骨干适应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打硬仗的防洪抢险队伍;组织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及时消除度汛隐患。
五、每个村负责筹集编制袋500个,铁丝200斤,铁锨15把,木桩150个,老虎钳5把,扎绳一捆,铁锤2把,手电筒15把,砂石50立方米。
六、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灾情收集报告工作。即灾情发生1小时内报消息, 1日内报灾情,大范围灾害最多不超过2天。
七、涉及有重点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落实监测人员及责任,监测人员必须填写好监测记录。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布灾情信号。
八、在有险情预警时负责组织受威胁户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转移财产,做好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雨、汛情快速准确接收,并及时传送到各防汛监测点。
十、加强学习和宣传《防洪法》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提高防汛抢险、避险能力。
镇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防洪法》和《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