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辖区群众的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深化家风家规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新区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积极认领。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爱国爱集体星、尊规守法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等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新区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实施方法与步骤
“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社区党(总)支部围绕本《方案》安排组织实施,原则上要让80%以上的居民经过努力就能达到每颗星的标准,以大众带动小群体创建。
(一)成立组织(20xx年6月9日-6月25日):根据市文明办统筹指导,办事处及各社区分别建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办事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统领整个街道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社区开展工作(附件1);各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制定标准(20xx年6月9日-6月25日):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自行确定本社区“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具体内容,也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3)或拓展内容。“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及内容要有较强的引领性和刚性约束,要经党员、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广泛参与修缮确定,并在社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张榜公告。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可定期修定,不断完善提升创建标准。
(三)宣传动员(20xx年6月9日-6月25日):各社区党(总)支部、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社区大喇叭、社区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积极认领;各社区要根据自身特色,制定“文明家庭”创建倡议书、制定社区居民文明行为公约、文明户认领标准;并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流程图(附件3)。
(四)认领承诺(20xx年6月26日-7月25日):各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本社区的《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居民认领,履行相关认领登记,指导帮助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居民自测达标后填写《“星级文明户”认领表》(附件4),并签订文明承诺,向社区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五)验收挂牌(20xx年7月26日-8月25日):各社区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居民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居民提交的《“星级文明户”认领表》逐星逐项审定,达标的当场确认,不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改正到位,并申请下季度的再次验收,再次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登记。验收获得1-7星的,社区要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要进行复审,无异议由社区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拟评定为8-9星的,办事处创建领导小组到所辖社区实地复核验收,由创建领导小组在社区张榜公布、组织挂牌。拟评定为10星的,由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初审并报市文明办备案、验收,在社区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时要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六)常态长效(20xx年8月-20xx年9月):办事处及社区要加大“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制定动态管理办法,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简单实用、容易操作,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动态管理制度》(附件5),分包社区领导要组织进行动态检查(附件6)。二是实行社区干部和小组长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日常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办事处及社区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居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附件7),引导居民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居民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七)兑现奖惩(20xx年8月-20xx年9月):办事处及社区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每年一次全面复核(附件8),依据复核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施摘牌处理,并黑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同时,办事处要制定文明户奖励发放方案(附件9),对于评定为“8-9星级文明户”的,要积极争取奖励资金,给予物质奖励(附件10)。“十星级文明户”要积极推荐到市内进行表彰、奖励,另要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制度,将文明积分与社区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和爱心超市兑奖有机捆绑,加大奖惩的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
四、否决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为“十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酒驾和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各社区要大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充分利用广告栏、社区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屏、社区微信群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挂星”为荣,积极“认星”、“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二)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各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社区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帮户提升的任务和配合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将创建活动和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好、融合好,通过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居民精神面貌。通过召开创建工作例会,研究社区亟待解决的问题,将问题融入到“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工作之中,推动社区发展。
(三)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各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因地制宜、针对自身情况科学制定标准,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宣传教育、指导引导,不断提升群众参与率和创建覆盖面,到20xx年确保实现居民100%参与认领,形成基层群众认可、具有本地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品牌。
(四)注重认领过程,突出实效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各社区要严格按照“星级文明户”的认领标准和认领程序,将认领的“星级文明家庭”材料,7月25日前报送党建办。(报送材料为:1.20xx年度“星级文明户”认领名单汇总表,加盖社区公章,附电子版;2.社区召开“星级文明户”认领照片2-3张,为电子版,并注明照片内容;3.社区召开宣传会议照片2-3张,为电子版,并注明照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