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庞大要挟。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以及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高效、有序地展开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产生或可能产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觉、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产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控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产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停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和谐,形成协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复原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产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刻依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部教职员工要坚固建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显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大胆坚强,吃苦刻苦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主旨展开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担负办公室主任,担负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地震产生的具体情形,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质,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展开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辨认地震流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实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行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指示、通知等;肯定重点救灾地点、范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行抢救行动;组织和谐各类物质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保护社会稳固。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产生或可能产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设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证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诲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产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以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以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诲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部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展开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证,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张罗、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质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气力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缺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复原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增进社会安全稳固。
四、应急行动的实行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行专题展览,知识比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展开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刻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部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以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形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形。
(二)震后应急行动
1.不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畴或邻近地区产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刻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避免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展开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邻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避免各类犯法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复原正常教学秩序,全力保护社会安全稳固。
4.迅速了解和掌控本地区的受灾情形,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证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证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情势转达各种命令、指导,并根据相干领导指导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干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证。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肯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保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以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修理。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证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暂时避难场所进行计划。
六、嘉奖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产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实行情形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