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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园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4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中秋节、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险巡查力度。

  2、对省、市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及时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从事农耕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督导检查

  1、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确保山头地块责任到人,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2、镇挂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责任片区开展检查督导,督促责任片区落实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应急准备

  1、各村委会要修订和完善各自中秋、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实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镇主管、分管林业领导、林办主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责任段责任人、村、组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及各村委会扑火分队要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每天16:3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委会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谎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扑火分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防指申请支援,镇防指将酌情派毗邻村扑救力量进行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镇领导到场后交由镇领导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专业队和村扑火分队为第一梯队,以毗邻村扑火分队为第二梯队。

  (四)火场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上报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委会中秋、国庆两节暨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在9月30日前报镇林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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