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街道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的安全工作,保护居民百姓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居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三产办主任任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加油站和餐饮企业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范围。
中小型饭店、超市、加油站。
四、整治重点。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六)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七)一旦发现存在农村(黑)加油点,立即统筹和协调打击整治工作。依法对成品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移交查处;会同公安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查处;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作弊、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行为查处;协助相关部门对查处的非法油品依法进行处置。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推动各单位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普及教育。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