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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机实施方案 篇1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为了进一步巩固学校育人环境,优化学生思想,使学生文明勤学、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及《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远离手机,健康成长”为主线,以“杜绝校园内学生使用手机”为宗旨,充分发挥教师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之心,提高学业成绩,从而使学生成人成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条件,细化措施。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要求各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各学校要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原则、程序和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二)精准服务,优化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解决通话需求。优化学校管理,学生入校后,需和家长联系时,学校要提供通话条件;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

  (四)家校合作,形成合力。各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家长应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言传身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引导学生在家期间养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

  (五)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各学校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监督领导小组要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范围,适时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开展督导,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手机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德育主任、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手机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手机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家访等方式宣传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学校要适时对手机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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