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始终坚持“稳定与发展并举”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严防在我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校师生参加晨会、早操、大型体育、艺术活动和集会的各项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
二、编制目的依据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3.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2职责
3.2.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级部主任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2.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政教处、安全科和总务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路线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2.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级部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3.2.4、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大型集体活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2.5、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在场学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疏导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根据各组职能,每组安排1~2人。
3.3办公室职责
全面掌握突发安全事件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下达上级指示精神;负责协调安排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及媒体接待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3.4、疏导协调组职责
指导相关班主任做好受伤学生的慰问安抚工作,并视情协调安排心理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组织指导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矛盾化解工作;
3.5、医疗救护组
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及时送重伤员到医院继续治疗,并配合医院、家长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3.5、后勤保障组职责
搞好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器材的采购、保障工作;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费用;做好突发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6、事故处理组职责
积极与死亡人员亲属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死亡人员后事;依法妥善处理死亡人员的有关经济补偿、赔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及其它费用。
3.7、安全保卫组职责
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维护事故处理期间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
4.1、对各种大型活动实行事前报告审批制度;必须将《活动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上报市教育局审批,申报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不组织参加校外大型集会和商业庆典活动
4.2、活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制定落实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要争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3、每次大型活动开始前,必须宣布有关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研究制定每次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4.4、加强师生日常活动安全教育及应对突发事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五、应急相应及处置程序
5.1、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局,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由学校报当地政府及镇教管办,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5.2、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3、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5.4、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5.5、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5.6、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5.7.大型集体活动现场发生漏电、火灾、设施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切断电源;迅速打开全部安全通道,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场教职工迅速带领各班学生撤至安全地带;及时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5.8在等待救援的同时,发动教职工及学校医务人员积极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有人员受伤时,应尽快确认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
5.9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做好准备。
5.10.外出活动途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事故车内人员,应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随队校医应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置;
5.11.外出活动现场发生暴力侵害事件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活动组织者组织精干教师稳控不法分子,并拔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并安排学校医务人员进行简单急救;应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职工联系受伤人员家人;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警方调查破案做好准备。
5.12、现场处置要求: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领导为第一位责任人,活动组织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在场领导、教师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起组织、指挥、抢救、报警、报告等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否则将追究责任。
5.13.各有关人员按预案编组及分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师生安置、家长安慰、伤员救治、死亡人员后事安排、经济赔偿补偿、教育教学秩序恢复以及配合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5.14、根据事件处置进程,不间断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由于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通报相关个人或部门);
5.15、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5.16、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要进行经验教训总结,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及处理。
六、其他事宜
6.1通过制定和落实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校园集会的拥挤、踩踏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各种集会的拥挤现象,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
6.2、学校的重要大型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集体活动。包括春秋游、运动会、看电影、校会、升旗和集体社会活动大型学生集体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启动本案。
6.3、虽不属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本案。
6.4、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校长是常规集会活动的审批部门。
6.5、针对人未到位、玩忽职守者进行查处。对渎职和集会活动未到岗(擅自离岗)人员,一旦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上报教育局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由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交通事件的总结报告
1、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制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本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3、本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安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