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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溺水工作方案范文 篇26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镇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紧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动员,强化措施,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防溺水长效工作机制,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护网,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溺水事件发生。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构皮滩镇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松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安田忠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云飞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周俊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由周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安排调度。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充分整合利用各种有利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普及基本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学校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退过专题教育课、班会课、每日安全提示、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活动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交管站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水上救生救助、航行、船舶和防漏水等安全常识。镇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青年志愿者等人员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知识。卫生院要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应急办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等信息,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注意事项。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中“联户长”作用,通过召开群众会、走访、宣传车、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逐户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醒教育活动,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立体化宣传格局。(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各学校)

  (二)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水务站要按照职责对全镇水库、山塘等进行全面排查,在水库、山塘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标牌、救生设施等;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隐患整改、警示标志标牌设立等工作;在河道沿岸设立公告牌,公告牌应当载明河道名称、管理责任人、管理范围以及管理范围内禁止和限制的行为。将防溺水纳入河长制巡查内容管理。(责任单位:水务站)

  2.交管站要对通航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按相关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强化渡运安全隐患排查,对渡口渡船设施不齐、不适航的船舶,责令停航整改;对通航水域附近中小学校学生乘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回家返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渡运。(责任单位:交管站)

  3.村建中心要对全镇项目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及时清除深基坑等施工场地的`积水,落实好蓄水池等设施的现场安全管控措施;对校园周边和人口密集区域的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围挡和标识、标牌、标语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村建中心)

  4.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河流、沟溪、水库、山塘、水池水窖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辖区学生、留守儿童、涉水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基本情况,掌握活动轨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建立台账、作好记录。对辖区所有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监控

  1.有效落实监管监护责任。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所有河流、沟溪、水库、山塘、水池水窖等实行定人包保,加强对辖区所有水域的巡逻检查,在活动频繁区域和时段安排专人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行为,并作好巡查记录;加强对辖区学生、留守儿童、涉水等重点人员的管理,特别要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严格重点人员包保制度,全面签定防溺水工作责任书,落实家长、监护人员监管监护职责。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组织教职工在假期开展家访等活动,对学生及家长再次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学校)

  2.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督查检查,督导学校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师生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标牌;严格学生考勤制度,班主任要掌握每日学生到校情况,任课教师每节课前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未及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未到校原因,掌握学生行动轨迹;宿舍管理员要按照学校管理制度,每天对寄宿生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学生不在校或非正常离校及时通报班主任开展处置;加强门卫管理,不准学生私自离校,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要和家长对接清楚,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由家长接离学校。(牵头单位:构皮滩中学、中心校;责任单位:各学校)

  3.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安监站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网格化建设,探索整合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载体,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优势,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确保发生溺水事件时能够立即响应。(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动员、实施、总结等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应急、安监、水务、村建、交通、构皮中学、中心校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判,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溺水高发期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发生涉水事件能够及时响应。强化信息报送,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不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处理,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构皮滩镇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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