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按照团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团风县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要求,为充分履行经营义务和经营责任,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本店(场)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在经营食品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和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建立实施食品经营各项自律制度,自觉发挥自律作用,不断提高食品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服务水平。
二、在经营活动中,保证做到“四不”: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三无”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不销售来路不明食品。
三、按照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的要求,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不回避、不隐瞒自己的过失,真诚负责,解决问题不拖拉。
四、认真学习食品经营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抓好食品质量管理,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工商部门汇报,举报其他不法食品经营者及其经营行为。
五、如没有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广大消费者可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并愿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监管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