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教育厅《五项承诺》、《六条禁令》的规定,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履行好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当人民满意的教师”为目标,做一位“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老师。我庄严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责职,敬业爱岗,服从学校分工,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为学校的持续科学发展尽心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驾驶汽车、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尊严和教师形象的活动。
3、遵守办公室管理制度。做好个人办公桌上卫生,书簿本等整齐,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做任何伤害学生的事,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不随意让学生停课。
6、尊重家长,合作教育。主动与家长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学生、家长对本人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接受学校对本人师德考核。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7、廉洁从教,淡泊名利。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荐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8、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在办公室、课堂上发表与教育无关的意见,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无关的事;上班或开会期间教师不准带自己小孩一起来校。
9、注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备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每位学生的成功。
10、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协作,树良好师德师风,做人民满意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