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旅游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共同努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行业根本利益,塑造西安旅游服务单位“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良好形象,西安旅游协会与其会员单位协商同意,达成诚信经营协议如下:
一、西安旅游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应强化为政府、为旅游行业、为旅游企业、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促进西安旅游产业的更快发展多做贡献。
二、西安旅游协会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旅游企业,为会员单位办实事,做好事,密切联系会员单位,积极主动地协助或直接出面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单位的正当权益。
三、双方保证自觉遵守旅游协会行规行约,以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善待八方来客,共同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游客投诉。
四、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合同的约定,西安旅游协会及其各会员单位必须信守相互之间签署的服务合同,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实行接待服务责任制,确保接待服务质量和标准,坚持买谁的票,进谁的门,谁就为游客负责,不得欺客宰客,欺行霸市。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根本利益。不使用“黑车”、“野导”,不同“黑社”、“黑店”开展业务往来,不得胁迫游客参观、购物、就餐、乘车及消费,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变质有异味的食品饮料,坚持实行明折明扣,倡导公平交易,反对价格欺诈。
六、严格执行法人对法人的劳务佣金支付制度,严禁企业或个人私自收授回扣。
七、自觉维护西安旅游协会声誉,接受西安旅游协会的监督、指导,配合并接受西安旅游协会对游客投诉所进行的调查和调解。
八、积极参加并支持西安旅游协会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主动完成上级旅游协会及本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西安旅游协会 会员单位名称(盖章) 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 月 日 二〇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