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青旅绍兴项目一期需拆迁齐贤镇羊山村湖岙地块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柯桥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拆迁范围及面积:
东至羊山、南至规划上方山大道、西至镜水路、北至齐大公路(具体以拆迁红线图为准)。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
二、本项目房屋拆迁搬迁期限(腾空时间):
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
三、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事务由xx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本项目拆迁范围内土地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纠纷应在拆迁期间妥善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拆迁。
特此公告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