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贫困生申请书 篇13

幼儿园贫困生申请书 篇13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华坪县幼儿园:

  我系华坪县柳溪社区三组119号居民,薛义馨,男,现年6岁,现就读于华坪县幼儿园,家庭主要成员:爸爸薛明贵,妈妈李凤,姐姐薛钦予。

  我于2019年9月至今一直在华坪县幼儿园读书,爸爸、妈妈均系农村户口,姐姐在人民小学读书,为了我姐弟俩读书方便,我跟姐姐均借住在舅舅家。妈妈体弱多病,全家人的生活全靠爸爸一个在外打工维持,现年来城市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使我全家生活非常困难,现特向县幼儿园申请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县幼儿园大大(1)班

  薛义馨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