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更加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提高学习工作效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各校区统一、教学行政作息时间相一致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作息时间
每天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每节课上课时间统一调整为45分钟。小课间休息10分钟,大课间休息20分钟。每学期上午第一节课上课时间统一调整为8:20,下午第一节课上课时间统一调整为14:00,晚上第一节课上课时间统一调整为19:00。
二、行政作息时间
行政作息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8:20-12:00,下午14:00-17:00。
调整后的作息时间自20xx年8月24日(星期一)开始执行。各单位要将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及时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正常稳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