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
1、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
2、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
3、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
4、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一、申报条件(具备其中之一者即可)
(—)、公共营养师中级(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政府计划部门、公共卫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宾馆等营养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公共营养师高级(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负责人、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政府计划部门、公共卫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食品加工及经营部门、宾馆等均需要不同数量的营养专业技术骨干、经理、负责人。
二、培训价格
1、 营养师中级 学费:2580元 (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
2、 营养师高级 学费:3080元 (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
三:培训方式
1、业余授课(不脱产学习):主要放在周一至周日晚上或双休日。
2、集中授课(脱产学习):周一至周日白天;国假期间为主。
四、培训内容及证书
营养学基础:食物的合理和烹调加工;膳食营养成分计算;一日/一周食谱编制;膳食(现场)调查;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宣教。
食物营养价值评价;识别和防制食品污染;特殊人群食谱编制与评价,营养状况的体格测量;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的宣教;饮食行为与健康宣教 。培训结束经国家营养师全国统一考试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个人意愿可安排相关实习就业平台。
五、报名需带证件
1、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四份;
3、浅蓝色一寸二寸免冠彩照各四张; 4、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证明(申报条件有需要者)。
六、报名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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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免长途专线:
电话:
广州总部:
电话:0 转分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