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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乡镇食品安全的工作总结 篇13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今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指导下,按照年初签订的《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围绕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监管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有效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红乐乡辖区内共有7个村(社区),截止20xx年11月16日止,全乡共有个体工商户184户,其中:食品生产环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共5家,其中白酒小作坊3家、糕点生产2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户45家;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餐饮店共计7家,其中小型餐饮店4家、小吃店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红乐乡人民政府召开专题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乡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站所(中心)、各村(社区)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中心),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乡食安委对各相关站所(中心)、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促进落实,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长期有人管,项项工作能落实的局面,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站所(中心)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责任体系。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成立了由乡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站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红乐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明确各村(社区)专人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考核办法,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到实处。

  (二)履职到位综合监管

  一是乡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职能站所进行食品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结合重要时段、重点品种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专项整治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米线、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站所(中心)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确保了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200余户次,提出整改意见90余条。通过专项工作检查,全乡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红乐乡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管理,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进行了大力宣传和指导,与自办宴席主办者签订《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村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应承担责任、村民自办宴席应申报备案及村民自办宴席应注意事项等,使自办宴席主办者加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以来红乐乡共办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50户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乡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态势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乡食品安全基础较为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食品安全面临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食品种养殖、生产、经营、餐饮环节基础薄弱,数量多、条件差、分布广情况较为突出,乡、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建设不完善,现有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监管任务重、难度大。

  (三)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虽然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所,但是只有执法人员1人,执法条件不成熟,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兼职人员,难以履职到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

  (四)农村自办宴席基础薄弱,隐患较多,风险较大。红乐乡属于山区乡镇,总体经济发展落后,特别是农村自办宴席无专用场所,大部分村没有专用场地,举办宴席大部分都是在自己家门前临时搭建,环境较差,难以满足宴席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负总责,相关站所(中心)各负其责,以群众饮食安全为己任,坚持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精简环节,堵塞漏洞,共享资源,形成合力,切实避免发现问题后责任不清、影响查处现象。

  2、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快推进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3、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识假辨假、防范风险能力,使每个消费者同时也是一名监督者。积极鼓励举报,落实对举报人保护制度。

  4、做好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预警网络,主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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