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
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是20xx年7月5日经你委批准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名。成立运行1年来,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和服务需要。为更好地履行《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赋予的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服务的各项职能,确保全区1.3万余口农村沼气正常安全运行。特申请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增加人员编制2名。
当否,请批示。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