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会计在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
2、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会计检查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基本原则,按财经纪律、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3、年初认真编制预算,准确地预算出会计年度内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年末做好决算的各项工作,分析全年资金使用情况,计划执行情况。
4、每月将学校的经费向领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办证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6、参与财务上的决策会议,协助学校领导管好财产物资,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7、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
8、坚持业务学习,逐步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水平。
二、会计人员的分工及主要工作范围:
1、负责每年初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会计科目对本单位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2、学校财务部门办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预留的人名章。
3、负责学校各种补助发放单及计算机工资表的'编制工作。
4、依据原始凭证及时审核出纳人员录入的记帐凭证并打印输出,装订整理并及时进行数据的安全备份。
5、负责每月底前的结账并编制会计报表,打印输出后上报教育局财务科。
6、负责年初预算工作。
7、负责年终决算的编制工作及文分析。
8、负责银行以外各项对外业务的办理。
9、负责支票和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从银行购回的支票,须经会计确认数量和起止编号登记使用及收据的领用簿保管工作。
10、负责每月末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
11、负责及时与管理固定资产的老师做好核对工作。
12、负责每年度的会计档案整理工作。
13、负责年终收据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