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一共有六级分别是:
1、一级行政区为省级行政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2、二级行政区为地级行政区包含盟、地级市、自治州、地区;
3、三级行政区为县级行政区包含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区为县级行政区包含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4、四级行政区为乡级行政区包含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5、五级行政区为村级行政区包含村、社区、管理区;
6、六级行政区为组级行政区包含村民小组、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