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建设、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20xx年开展建设、建筑专业管理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建教办(20xx)31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对全市建设、建筑行业施工员(工长)、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六大员进行统一上岗培训和考试。
建筑施工员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坚决按技术规范施工,以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首要职责。
2、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在组织计划中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用制度、规章来明确安全责任,促使工程按计划有组织进行。
3、在施工中要注意检查、督促和技术交底,不搞盲目和无准备地施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
4、重视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学习。
5、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到事事注意安全,时时抓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6、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7、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8、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9、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10、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