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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总结热门 篇18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全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今年春季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创建平安春季,建设生态。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0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活动。有关镇(街办)要在每个月上旬,集中10天时间,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野外用火行动,并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宣传《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张贴到村组、宣传到农户;二是加强火源管控,护林员划分责任片区和路段,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镇(街办)、村两级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加强检查督促和火源巡查;三是规范野外用火审批,严格落实“五个不批、五个不烧”,杜绝越权审批、违规审批;四是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者。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确定3月份为“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一是组织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林区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二是以短信的形式将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和当前火险等级发送至林区每个村组;三是组织区森林消防队和护林员,深入重点防范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四是在四套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提醒民众注意森林防火。

  3、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专项查处行动。实行森林火灾案件镇(街办)包案责任制,对时间长、影响大的重要火灾案件,由区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直接查办。对热点多、火灾多、问题多的镇(街办),实施重点管理,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4、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活动。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18个成员单位各派出1个督查组,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确保区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六项工作纪律”是否落实;防火宣传是否开展;野外用火是否管住;扑火预案是否完善;扑火物资是否充足;火灾案件是否查处。

  四、具体要求

  此次森林防火平安春季创建活动是区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地年度考核内容。有关镇(街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和行动总结材料分别于1月25日和5月1日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切实抓好20xx年寺头乡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林业安全稳定,阳城县寺头乡人大督促各村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

  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各村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护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以及重点时段的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管,安排专人做好巡山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火源管控,划分责任片区和路段,分片包干,加强巡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全乡森林防火宣传月”以及“清明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利用村喇叭和流动宣传车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主要进山路口、火灾易发地等重点地段设立固定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提醒过往行人注意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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