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方: 乙(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流转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 等地的 亩承包土地流转给乙方使用。流转土地的状况及用途如下表:地块名称:等面积:(亩)。 地 类:水田
四 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积合计(大写) 亩(小写) 亩。
二、 土地流转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流转方式: 转租
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土地流转价款每亩每年 元(或 公斤),每年共计 元(或 公斤),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公斤)。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当年或全部)土地流转款。
五、国家惠农政策补贴所得:涉及国家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归原承包农户所得;涉及国家对土地流转大户政策性补贴,归土地流转大户所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权;
2、有权制止乙方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2、流转期间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乙方应当服从,但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3、在流转期间投入而提高地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4、按本合同规定及时缴纳土地流转款;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随意弃荒,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流转土地当年每亩流转款的 %支付。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甲乙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有关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面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