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___,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___,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___,男,汉族,
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 元(暂计至年月年月至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年月——年月 日止,其中,——年月年月 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8、 、2、5月份的年月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