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单位: (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20__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吊篮 台,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吊篮租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安装、维护、拆除。
三、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和验收工作,吊篮安装合格后经甲方联合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篮在拆除、安装作业时,甲方应给乙方划分作业区并负责现场协调。
五、甲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设备的安全装置,吊篮安装完毕后不得随便改动,否则,出现的物品丢失和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生命安全绳上,使用人员因违反《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维护、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施工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凡进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没有通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的人员任何人都不能安排工人施工作业,如安排上岗作业,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子,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注:凡合同内容有改动的,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盖章后才生效,如没盖章的,按原有条文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