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房屋内有一台,一部。
第二条 房屋改善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须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XX元/月,租金总计:XX元(大写:)。
(二)支付时间、方式: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即为租金付清,不再另行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租房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
(二)因乙方过错或过失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