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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合作合同 篇6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性质:

  1.3建设单位:

  1.4工程地点:

  1.5项目规模:

  1.6委托内容:根据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协助甲方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条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第三条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3.1建设项目概况;

  3.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3.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3.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3.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第四条工作期限

  工作期限: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经费;

  5.2甲方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基础资料(包括近一年内环境监测报告、气象资料等环评所需资料);

  5.3甲方对乙方开展工作进行必要的配合;

  5.4乙方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任务,向甲方提交正式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份;

  5.5乙方应按专家评审会要求,免费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资料,并按评审会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5.6乙方所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对此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5.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涉及机密的资料负责保守秘密。

  第六条成果验收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正式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行政部门的审批后视为工作验收合格,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甲方验收代表。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该费用包括所有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

  但环境现状监测费、技术评估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不包含在此技术服务费之内,由甲方承担。

  7.2付款时间和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提交正式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付款。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能通过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审查,乙方必须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拒不修改或多次修改后仍无法通过,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或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8.3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达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提交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14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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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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