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当时当地劳务市场行情及工程现场实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护坡的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设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内容:铁路附属工程
2.1、中铁三局 现有劳务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任务。
2.2、承包方式单包工
3、工程量清单及价格(价格均为综合单价,施工合格,现场清理,节约用料)。
二、甲、乙双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自作主张。
2、乙方全面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所有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现场施工管理。凡领导上工地检查指导工作,工人不得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若有疑问需向甲方反应情况,由甲方协调解决。
3、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必须供个人名单(姓名、年龄、户籍)各班组长名单。
4、乙方劳务人员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若发生打架斗殴,双方各罚款1000元并按项目部处罚条例处罚,严重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均按项目部安全条例实施,保险由项目部统一购买。
三、工程综合指标
1、工程指标
1.1、开工期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
1.2、工人进入工地三日内必须开工,正常开工后若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如设计变更和工程增加、待料、缺水、停电等)不能施工。(下雨、正常休息例外,误工连续超过3天,甲方必须按平均每人每天工资付与乙方工人,
四、工程款的支付和施工结算
1、甲方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结算工程款,具体约定如下:
1.1、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月二十五日计量,(若工作面未完工,无法计量,则顺延至下月计量)下月五至十五日前按照工程量的70%支付工资。
1.2、工程峻工或年前放假一星期内付清所有工程款工资,若所开工作业面由上至下未完成,中途停工离开,则只结算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其它的约定
1、施工期间员工的住宿及水电由甲方提供,开工1 0日后甲方支付生活费。
2、甲方负责乙方的施工拌和机、运输机械、水、电。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载。
4、双方互守承诺,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所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起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书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价格、工艺说明。
2、甲、乙双方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