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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保洁服务合同集锦 篇23

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乙方员工 人,为甲方提供第 、 、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对乙方员工在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乙方员工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包括:乙方员工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不入住的,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支付方式: 。

  3、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合同解除后,信用保证金在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后,应如数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员工;乙方员工在试用期内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3日内调换乙方员工,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员工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员工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员工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员工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员工管理存在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员工有盗窃行为或有恶性传染病。②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③试用期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④乙方员工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日常生活的行为。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乙方员工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员工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人格尊严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员工,不得安排乙方员工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乙方员工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应安排乙方员工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乙方员工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员工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对乙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

  (6)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员工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信用保证金。

  (2)乙方有权代收或催收员工的工资和加班费。

  (3)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召回员工。

  (4)乙方有权向甲方求证,了解甲方投诉或员工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处理。

  ①甲方教唆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③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④甲方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⑤甲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员工身心的行为。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乙方员工应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负责员工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

  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3)乙方存在对家政服务人员管理过失的情况下,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员工责任。

  (4)乙方应协助员工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嫂合同

  甲方(用户):

  乙方(中介单位):

  丙方(家政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守北京家政服务协会制定的《北京家政服务行业公约》、《北京家政服务消费指南》和《北京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守则》,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双方约定家政服务事项

  1、服务项目: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丙方,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7)医院护理病人;(8)其他。

  2、服务地点:

  3、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工资:

  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甲方应在丙方每完成一个月工作后的

  第二日,以现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二、三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约定。

  5、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6、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7、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8、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9、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丙方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丙方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10、 甲方在未经丙方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 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 甲方应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丙方中途违约,投保费用由丙方全额承担。

  13、 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丙方办理《暂住证》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14、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5、 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6、 乙方应为甲、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17、 乙方应动员甲方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签订合同时,甲丙双方要按乙方有关规定交纳手续费和信誉保证金,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时,如正常履约,乙方依据信誉保证金凭证分别退还。

  2、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并交相应手续费;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可由违约方交纳一定的违约金。

  5、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双方应到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6、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字) 丙方:(签字)

  家庭地址: 原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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