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同公司屋顶彩钢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华同公司
工程内容:彩板房主体,外墙,内部截断,室内外门窗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清包,只包人工。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带施工工具。甲方已有的材料由乙方出车出人拉到施工现场。
三、承包工程价格及面积
1、工程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最后结算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实际面积以东南西北墙体边缘计算;
2、承包价格按实际面积每平方85元人民币。
四、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10天。其中上顶板和外墙板必须在立架后天3天内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安全标准。
六、甲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路通、电通。
七、乙方必须按协议所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际完工的面积结算,一次付清。
十、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先期支付乙方元工程款。
2.余款完工验收后付清,不得拖欠。
十一、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属保修范围。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30000元处罚;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20--年--月--日签定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