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聘 方)
乙方: (受聘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做兼职会计,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聘用期: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试用期两个月)
二、报酬: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 元,在甲方发放职工工资时同时发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 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 为乙方履行会计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 对甲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3. 享受甲方差旅费报销。
4.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领导的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5. 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6. 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
1.双方有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合同解除后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白水江林业局劳资科财务科各执一份。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商协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