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期间,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生产生活领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商业促销、节日旅游和民俗活动交织,各类致灾因素多,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安委办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安全监督科),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跟踪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强化工作部署:一是要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和攻坚年工作基础上,开会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明确整治工作方向;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和目标任务,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三是结合安全生产例会、业务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一是在年底前,重点发动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加快推动各类重大隐患整改清零工作,并围绕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和元旦抓好消防安全防范;二是在20xx年元宵节前,从严抓实各类隐患问题排查治理,重点围绕春节、元宵节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三是重点围绕“两会”抓好火灾防控。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巩固拓展冬春火灾防控成果,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交通幼儿园、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同时要按照梧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机关后勤发〔20xx〕75号)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单位办公用房消防安全隐患,健全完善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突出综合整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治理。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仓储、码头装卸作业、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自动报警、灭火等系统开展维护保养,自查工艺流程、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落实防火、防爆等各项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交通运输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行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加强新产业集群链条和大型物流仓储安全管控。各单位要研判产业集群、产业链条消防安全风险,做好仓储场所、冷链场所等新风险行业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大型物流仓储风险特点,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突出重要节点,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四)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各地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掌握行业內隔离点、防疫物资储等涉疫场所底数,尤其是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等。要加强对“三非”人员临时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突出宣传重点,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20__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全国、全区重大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等重要节日前期间,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对高风险区域和人流物流集中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六)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单、可变信息情报板、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载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履责行为。并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各单位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重企业、部门发出提示,通报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1月30日前,要结合冬季特点,分析近5年来事故灾害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三)组织单位自查。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等等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公示承诺管理活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健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发动职工和群众举报纠治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现全覆盖。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四)重点盯办,推动落实。各单位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加强应急,及时处置。各单位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动各方消防应急力量,妥善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挂图式推进,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