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当事人就店面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地址为抚州市赣东大道912号店面,建筑面积约20平米,转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计____年。
第三条 每月租金人民币元,乙方每三个月交付一次店租给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店面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店面。
2、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店面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3、转租店面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店面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第五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店面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六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店面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