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坐落在黄石市沈下路644号办公楼1间办公室,面积33平方米。每平方为8元,每月租金为260元,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办公的住所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3120元,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3年)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初的第一个月5日前交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号)。
三、甲方保证上述楼房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
四、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五、乙方若从事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甲方将酌情给予乙方优先承租权。
六、甲方应承担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楼房、设施完好无损地交付乙方使用。
2、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
3、为乙方提供正常所需的电、水等服务,乙方所用的电、水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并由物业管理部门收取。
七、乙方应承担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房屋租金。
2、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而违反国内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否则甲方除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因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甲方的损失。
3、如需对承租的楼房进行室内装修及安装大型设备,应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且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后,乙方才能施工,其费用自理。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楼房设备损坏时,乙方负责赔偿和给予修复。
4、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及时并完全迁出全部承租的房屋,除自行安装的设备外,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房屋内的任何东西。
5、乙方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中止合同时(包括租赁期未满时),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考虑。
6、在承租期间,乙方须遵守本大楼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出租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3、乙方承租期满退全部房屋及钥匙,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按月租金的0.5%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于退租前,必须交清水电、卫生、治安、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在房屋内外存储或排放有害、污染或腐蚀性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爆品。否则,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若拖欠房租达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收回物房屋。
九、在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或解除本合同后,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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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向乙方追索。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设备损坏以及人身伤亡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期满,房屋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重新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黄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