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建设各参建单位:
近期,我局在巡查时发现,xx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望江路(怀宁路-马鞍山路)一标段部分水稳表面松散,不平整,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且项目总工、副经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多日,项目部管理混乱。经研究,现决定处理如下:
一、对水稳不合格段返工处理;
二、对xx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处违约金20xx0元;
三、责令xx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望江路一标项目部项目总工、副经理3天内到场。
针对上述情况,希望大建设各参建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特此通报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