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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篇9

2024-07-16 来源:乌哈旅游

  致:**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原“**公司”名称从年月日变更登记为“”,届时原公司“”的业务由“”继续经营,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合作的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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