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管理区财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全市绩效评估等21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永办发[20xx]4号)及《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xx年度市级考核项目的通知》(永办[20xx]22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xx年度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20xx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2299901其他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接此通知后,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如数划拨到相应单位,严禁挤占和挪用。
永州市财政局
20xx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