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2、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