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聘用合同书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选择一项。
法定代表人:选择一项。 职务:董事长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身份证号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联系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户口所在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现住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的职务,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聘用期限:
20--年10月1日起至20--年10月1日止。聘用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至6个月。
第三条 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第四条 经营管理模式
4.1 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
4.2 乙方有权使用公司账面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4.3 乙方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必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并根据年度经营班子业绩考核情况兑现报酬。
第五条 乙方的报酬
5.1 聘用期间乙方依据年薪制获取报酬,年薪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
5.2 计算方式为:年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奖励
5.3 年薪:乙方实现总体目标年薪为人民币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达不到总体目标按比例扣减。
5.4 岗位工资:为元/月,按月发放。试用期间每月领取岗位工资的80%。
5.5 绩效工资:为人民币现结果,考核实现销售收入、净利润指标完成率等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5.6绩效奖励:奖励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或年度公司技术、营销、经营管理取得突出成果和奖励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奖励额度,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后发放。
5.7 特别奖励:奖励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三年以上,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或年度公司技术、营销、经营管理取得突出成果和奖励的,且对于甲方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保值增值做出较大贡献,有意于长期合作,并具有较高忠诚度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以股份分红或股权等方式予以特别奖励。
5.8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5.9 社会保险:按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6.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2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3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4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6.5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审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6 甲方全面积极、充分尊重和支持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创造较好的环境;
6.7 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
第七条 乙方职责和禁止行为:
7.1 乙方职责:
7.1.1 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7.1.2 主持甲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7.1.3 对甲方的'开发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接受董事会监督。保证甲方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保值增值;
7.1.4 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1.5 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拟定内部基本管理制度;
7.1.6 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7.1.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甲方利益;
7.1.8 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及办事机构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7.1.9 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7.1.10 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7.1.11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7.1.12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1.13 甲方章程和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7.2 乙方的禁止性行为:
7.2.1 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7.2.2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发放贷款;
7.2.3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7.2.4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7.2.5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
7.2.6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7.2.7 聘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贷款,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须按甲方董事会同意批准方式进行;
7.2.8 未经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甲方名称、法人代表和经营范围;
7.2.9 未经甲方董事会同意,无权对甲方财产擅自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7.2.10 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违反公司法、章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处理
8.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发现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行为,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有权制止,并可以将乙方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乙方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
8.2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财物。非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财物为乙方本人及其亲属服务。违反此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财物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乙方侵占、挪用或服务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决定乙方职务的聘用。
8.3乙方必须谨慎处理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因乙方的失误导致签订、履行合同造成甲方10万元以上的损失,乙方应引咎辞职。并赔偿甲方损失。
8.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不得改变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并可以将其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8.5乙方针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独立董事、财务经理、部门经理及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提议,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商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当日请示董事长,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否则,甲方以其职责不作为对乙方予以处理。
8.6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泄露商业机密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8.7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出现本合同第7.2条款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甲方可将其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9.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9.2 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9.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9.4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9.5 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9.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聘用职位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调整事项对应本合同内容予以相应的书面变更;或双方另行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约定,本聘用合同自动解除。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9.7 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或没有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利润目标,且无董事会认可的正当理由,则乙方应自动辞职。
9.8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及任职期间审计,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9.9因乙方的报酬为年薪制,无法确定月薪,故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甲方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9.10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9.11 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董事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10.2.2 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报酬,同时由董事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10.2.3 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董事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