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三风友制药GMP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QTZ80、-TC5610,生产厂家:长沙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时间: 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m,臂长57.5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37.5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路通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 15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1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免费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7、塔机使用过程中因司机违撞操作或塔机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司机应服从工地的正常安排,保证现场施工需要,如有司不服从工地的正常安排,乙方应同意甲方更换司机的要求。
8、租赁期内,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标《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挥,乙方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9、因乙方原因造成故障时不能使用塔式的时间每月累计超过
12小时后,累计停机时间在12-72小时,甲方有权拒付超时租金;每月如造成停机时间超过72小时,乙方需赔付2倍的停日租金,甲方在乙方当月租金中扣除。
10、塔机进场时的钢丝绳必须新钢丝绳,符合国家标准。
11、乙方必须提供每天的安全运行情况记录和维修记录,并提供乙方完整的安全资料。
1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甲方按规定扣款,从租金中扣除。
13、对塔吊质量和资料不全引起的安全问题,对因安装、拆除、维修质量产生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在租赁期间,塔吊司机要实行24小时的工作责任制,做到随时有人,随叫随到,操作人员要能维修保养机械,要确保机器的安全生产。
15、指派联系电话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办理中间工程签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且费用、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