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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合同 篇1

2024-07-16 来源:乌哈旅游

  机票合同

  甲方全称: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302室 邮编:100022 联系方式:传真:

  乙方全称: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守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机票订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要求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民航的各项运输规章及本合同书的各项条

  款。

  2.

  3. 本合同所指的机票国内、国外航班机票. 订票程序:订票人(甲方员工)应通过乙方指定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预订机票,订票时应说明乘机人

  姓名、乘机日期、行程及航班,乙方定妥机票后,将所订机票日期、行程及航班号等按甲方员工要求的时间内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订票人。

  第二条:项目经理

  乙方指定 为乙方订票专员,联系电话其将代表乙方就与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事宜与甲方进行联系、磋商、解决出现的问题。乙方订票专员一经确定,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如确需更换,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单方面更换订票专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三条:乙方服务标准

  1. 乙方在甲方订妥机票后至甲方确认出票前,如同一航班航空公司发布了比甲方预定时更低的折扣,乙

  方应及时调整预定情况。如机票被航空公司取消座位,在甲方没有电话通知乙方取消座位的情况下,乙方应继续为甲方预定座位的同时告知甲方机票折扣变动等情况。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机票价格以及优质服务。

  2.

  3. 乙方接到甲方出票电话后,应向甲方再次核实乘机人的机票信息及折扣情况,核实无误后立即出票。 如遇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或航班变动等情况,乙方收到航空公司发布的通知立即告知甲方乘机人和联

  人。4. 乙方在为甲方出票后,应将航班信息、电子客票号码(纸票送原件)、始发登机航站楼的情况等在半

  小时内短信形式告知乘机人或联系人。

  5. 乙方每月1日将上月机票和对账签收单交与甲方作为依据,如甲方需要送票服务时,乙方应根据甲方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的将机票免费送抵甲方处。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为甲方20xx年11月16 日--20xx年3月1日期间所需机票提供较优惠的机票价格,乙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以更高价格向甲方出售机票。

  2. 由于订票人(甲方员工)自身原因延误乘机又无法改签的客票,产生的退票费按民航规定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操作原因造成机票日期、时间、行程及价格有误,应由乙方负责按当时订票价格重新安排订票人的正确行程。

  3. 乙方承诺给与乙方机票票款金额(不包含机场建设费、燃油费附加费及退票费)2.8%的优惠,以每个

  自然月为账期,并在当月账单中直接扣减。

  第五条:结算方式

  1. 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个自然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期,乙方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最

  终帐单发送给甲方,甲方采购部专人核对,核实无误后盖章确认账单,并于本月30日通过转账方式,付清该结算期款项。

  2. 甲方通过转账方式结清票款。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名称:

  第六条:争议解决

  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

  则,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民航行业规范。

  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并确认后第三十日起

  本合同即时失效。

  3.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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