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体育场内维修;
2、工程地点:开阳县体育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维修内容
1、维修大门;
2、清理垃圾及搬运;
3、体育场内割草;
4、覆盖围墙脚土;
5、修补看台围墙。
三、工程总价:叁万零玖佰元整(¥30900.00元)。
四、工程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付款方式:乙方工程竣工,甲方必须将工程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双方责任:
1、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使用设施要求。
七、其他事宜:
1、工程如遭遇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施工,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没按照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管理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